不加思索的,我把這三雙鞋子擺在房裡最顯眼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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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鞋子裡面來分,這些鞋子叫作「 Infant」,
給小孩子學步時穿的鞋,
要是以前,
我會覺得…不過就.是.雙鞋子而已,
但不知怎的,在看到這些鞋子時,
我的反應卻連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,
好!可!愛!啊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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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忘了誰跟我說過,送鞋給人,會讓那人跑得快,
所以尤其不能送鞋給女朋友。
我沒注意,送了雙鞋給小老鼠,
嘖…
果真小老鼠很快的離.開.了我。
直到前一陣子,我問起公司裡的一個前輩,
怎麼你送了那麼多鞋給你老婆,你老婆都沒跑走?
「 我每次都有跟她收.五.塊.錢。」
一聽到這個回答,我恍然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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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換一下心情和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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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這些小鞋子,我不禁幻想起,
如果我有個孩子、穿著這些鞋、
呀呀呀呀地跑著,時不時還會跌倒,
那時,會是怎樣的一個景像?
老爸幫他們做的鞋子,穿在他們腳上,
本就是要他們走得又穩又遠,
那應該是件不錯的事情吧。
用一種我現在沒辦法想像的語氣,對著孩子說著,
「小鬼頭,你穿的鞋子可是老爸我做的,很讚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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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要穿有喜羊羊圖案的鞋子!!」
也許他會這麼說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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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目前來說,這一切也就是幻想而已,
只是幻想可以安慰自己,就像自瀆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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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…我覺得…
I must bear too heavy pressure to have this vision in mind.
啤酒喝太多了…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