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點鐘時看到手錶驚醒,
但不到兩秒鐘的時間我又躺了下去,
幹!今天是星期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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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喝到一整個掛掉,
來這裡一年的時間,
我第一次喝到失去意識,
連自己怎麼上床睡覺都沒有印象,
更別說自己在喝醉之後幹了些什麼蠢事之類的記憶了。
頭很痛。
紅酒喝起來很舒服,但是醉了之後的頭痛會讓人想撞牆。
洗完澡之後,百無聊賴的星期天下午,
我一個人背著包包,搭上往常平的車子,
一種自虐性質的自我折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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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平是個燈紅酒綠的城市,
沒有錢卻想見識見識什麼叫做靈魂的墮落或是肉體的交易,
到常平就對了,
寂寞的人總可以在常平找到一個溫柔鄉,
不過那是針對男人而言,
女人在常平暫時比較屬於被動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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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便在茶餐廳把自己弄飽,
我把自己塞進STARBUCKS裡,
我一向不喜歡誠品、STARBUCKS之類的地方,
也不喝咖啡,
不過在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星期天下午,
我想找個地方坐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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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酒的威力持續發酵,我的頭痛的要命,
而加了咖啡流進胃裡,
我的心跳開始不規則起來,
「早知道點杯抹茶冰沙就好,
沒事學人家喝什麼咖啡!」
我在心裡暗暗地咒罵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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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歲的年紀,應該有著什麼樣的生活呢?
說真的我沒有概念,
過往曾經有過的一些想望,
在日子一天一天過去的情況下,
也失去了追求的那份心了,
活著、吃著,
似乎僅只只是為了滿足一個人活下去的驅力而已,
中間雜以些連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的堅持,
好比說,寧可自己難過,也不要傷害別人之類的堅持。
莫名其妙。
而更莫名其妙的是,
我好像總是讓自己陷入一種吊詭的境地。
就像今天下午吧,
本是想一個人好好靜一靜,
思考一下自己近來的生活,
卻在真的一個人的時候,
看到雙雙對對的他人,
心裡又一陣無奈的感傷,
或者是,明明不喝咖啡,
卻跑到咖啡館裡買了杯咖啡,
然後一邊喝一邊覺得痛苦,
馬的,我幹嘛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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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跟我說,
之所以到現在還是孤身一人,
或者是生活總是不順遂,
其實是因為「公媽」有問題,
我一向不信這些鬼話,
祖先應該庇佑子孫,怎會反過來害自己的後代呢?
但是反求自身的情況之下,
我還真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樣的錯,
是怎樣?
不夠認真?不夠努力?
還是原因其實僅僅是,「活該」?
別鬧了吧?
或許我該向老天爺抱抱怨,
為什麼天上不會掉下錢來給我撿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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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的咖啡,不喜歡可以喝了一半就不喝了,
不喜歡的人生,能不能活了一半、就不活了呢?
我想到「魔鬼代言人」電影裡快要結束前,
基努李維拿著槍往自己的腦袋塞進一棵子彈前說的話,
Free will。
哼!Free wil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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