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有個花蓮的學長來到山上來找我,
一問之下,他說他被家裡給趕出來了,
原因?其實也無所謂,無關於我,
他的事是他的事,而旁人如我,也無從置喙。
一年多,將近兩年的時間沒見,
再次見到,
與其說他那身為阿美族巫師的氣息似乎依舊沒變,
不如說是,這個老朋友還是個老樣子吧。
除了他的頭髮又更長了些,
「留了六年了呢!」他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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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他的確有些魔力,
喔,別搞混了,
那魔力不是因為他身為巫師就可以下咒施法之類詭異的莫名,
而是,如果要說話,他可以是個好聽眾。
所以我就一直說...一直說...一直說,
把平常說個兩三句,別人就會不知所措,
然後用個「喔」來回應我的一些話語都說了出來。
他懂嗎?天曉得~
但至少他可以用心聽,而且,不會回些廢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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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了些什麼?說來好笑。
我說我寫了篇文章,我這些年來自覺寫的最好的,
一篇叫做「救贖」的文章,
「你懂嗎?」我問。
「...我看到的是......。」
嘿~有意思。
他的回答讓我有種窩心的感覺,
雖然答案無關乎...「懂或不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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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沒有用心,才是重點吧。
可笑的是,在這世上,
真正「用心」看待自己和別人的,
又有何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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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說太多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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