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7月11日 星期二

情人節,快樂。

Valentine's day?

或者是用中文來說,情人節?



在述說情人節這個節日之前,也許該先談談,

情人之間的基礎,「愛」這回事吧。



但這麼做,會把這篇文章的內容給無限放大,



百年來,許許多多的學者專家都無法回答的問題,

甚至是,返回到兩三千年前的哲學家們也無法回答的謎團,

小小一介即將失業者如我,

又何敢造次?



Milgram曾做了個實驗,「服從實驗」,

那可震驚了全世界,

這實驗揭露出來的,面向多廣,引起的爭議也多,

但真正引起我注意的,

卻是一個對人性深層的挑戰:



「道德,在權威體制之下,不過就像張薄紙般脆弱易碎。」



你以為自己一切的行為都是自己憑著自我、良知而行嗎?

多的是可以探討的空間,

尤其又加入了0與1的電腦分析語言之後,

心智運作,似乎不再像你我所認知的,

一切由「自我」來決定。



在如此的前提之下,

道德都不道德了,談「愛」?



也許有人會喜歡直接做,而不是…談。



好吧…那就,不談愛了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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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西元三世紀時,那個違背羅馬皇帝,偷偷幫年輕人證婚的Valentine,

在二月十四日這天死在監獄中之後,

這個日子似乎就不再只是單純的一年中的一天了,

它變成了讚頌愛情的一個重要日子。



有趣的是,如果上一下Yahoo知識,打上「情人節」這三個字,

大家會發現,其實一年之中,情人節一共有「十三」個之多,

正確來說,每個月的十四日,加上七夕,都算是情人節,

只是名稱各異而已。



那為何大家都只是知道七夕和二月的十四日這兩天呢?

該是那些總是替大家著想的商人們覺得,

如果每個月都來這麼一下,大家可能不會心甘情願地把鈔票給掏出來,

物以稀為貴,日子以特別為重,

騙錢也要騙得有技巧,所謂的盜亦有道嘛!

而且其它月份也有其它名目可以撈,

不必太著重在「情人節」之上。



或許是基於如此原因,

每當到了二月十四日,或是農曆的七夕,

電視上、電台裡、平面媒體,百貨公司、街道上,

都會有大量的訊息在透露著,



嘿!情人節來了,花點錢,買點浪漫,

和情人一起有個美好的夜晚吧!



用形而下的金錢買形而上的浪漫?

大概只有無聊如我,才會注意到如此無聊的問題。



但這的確是個該慶祝的日子,

暫時不管平日兩人的爭爭吵吵,

不管對方平時一些令自己咬牙切齒的壞習慣或是臭脾氣,

不管劈腿、劈手,或是劈甘蔗,

在這天,穿上美美的衣服,

上羅曼蒂克的餐廳吃上飽飽的一餐,

可能的話,再接著到汽車旅館享受享受,

讓那濃得化成膏狀物的甜蜜,將兩人給融在一起,

妳泥中有我,我泥中有妳,

多棒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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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讓我們來讚頌這個偉大的日子吧,

祝福所有的情人們在這天都能有個美好的回憶,

畢竟在這世上能夠和一個與自己相知的人,

共度這個美好的時光,

甚至,藉著這個機會,

可以趕走那人人懼怕的「寂寞」,



我們必須感謝上天,祂並沒有遺棄人類。



而這樣的日子裡,能和情人一起過,自然是最好,

但若因為外在因素而無法和情人一起的,

打通電話,將自己的心意傳給對方,

無法見面,會讓下次的相逢更有味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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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額外的,我個人也同時祝福你們,

在年底都可以順利地當爸爸媽媽,

最好都還是未婚的。



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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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沒有情人的單身者呢?

很抱歉,你們是被上天詛咒的一群,

沒要你們下地獄就已經很不錯了,

乖乖回家抱棉被哭吧。



還有,如果不想被雷打的話,

別學人去組什麼「去死去死團」的玩意兒,

那是小孩子的把戲,

要知道,只要心中有「怨念」,沒什麼不能破壞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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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,情人節,快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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