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髮又漸漸地長了起來,
刺刺的,讓我感到有點不耐,
加上梳洗完之後必須用梳子整理,
這對早就已經遠離梳子的我來說,
有點像是折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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懂事到現在,除卻中學歲月,
我留過兩次長頭髮,
可以在後腦勺綁小馬尾的那種長度。
一次是在大學時,
一次,是退伍後,到學校實習的時候。
當時許多人問過我為什麼要留那麼長的頭髮?
原因其時很簡單,
只是聽過的人一個也不信而已...
「我只是懶得去剪頭髮而已。」
而後來剪掉的原因也都很有趣。
第一次剪掉,
是因為在洗澡時突然發現,怎麼掉髮越來越嚴重?
為了怕自己變成禿頭,就去剪掉了。
雖然剪短之後我突然醒悟到,短髮還不是一樣會掉?
不過那時臨近入伍,也就不在乎自己的愚蠢了。
第二次,是因為一時的衝動,
那個衝動,是為了想表示自己的「決心」,
用一個全新的自己,去追求自己新的生活,
不管是為了一個女孩子,或是為了自己的未來。
無奈,新生活沒追到,
倒是追到了一堆對人生的慨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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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最近又開始發懶了,
鬍子懶得刮,頭髮也懶得去修剪,
也許就這樣過一陣子吧?我想著。
雖說這可能是因為,
最近我對一切都失去了動力的結果。
但至少有一點還能夠讓我自己感到欣慰,
我,沒辦法留指甲。
也許是小時候被媽媽逼著練鋼琴所遺留下來的習慣,
我一直無法忍受指甲長了不剪掉。
當指甲一點一點地往外長時,
我就會想盡辦法把指甲給剪掉,
我就是無法忍受當那指甲生長時所帶來的...酸麻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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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來留一次長頭髮?
也許吧。
反正顛覆這世間人所以為正常的觀念,
也是我常自引以為樂的小把戲之一,
就如同我把一隻全黑的狗兒給取名叫做小白一樣,
有什麼不可以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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